大参林(603233)3月1日晚间发布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其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603233)连锁药房有限公司(下称“茂名大参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柯金龙涉嫌单位行贿罪。
柯金龙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实施单位行贿行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下称“电白区检察院”)根据有关规定,提起公诉。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处于一审已开庭,正在审理中的状态中,柯金龙本人正处于拘留状态中。
企查查显示,茂名大参林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大参林透露,上述诉讼涉及茂名大参林历史的批发业务,“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连锁药店零售业务。2020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对涉案客户销售额占公司收入比例分别为0.25%、0.20%和0.15%,占比较低”。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2017年发布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柯金龙当时担任茂名大参林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9年4月,茂名大参林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辉燕。
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为兄弟关系,三人共同为大参林实际控制人。出生于1970年的柯金龙年龄最小。截至今年2月初,柯金龙直接持有大参林股票2.3亿股,持股比例为20.16%,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截至3月1日收盘,柯金龙直接持股市值约53.75亿元。
在2023胡润百富榜上,柯金龙、王春婵夫妇以75亿元的财富值排在第813位,排名较上一年上涨31位。
柯金龙曾长期担任大参林董事。今年2月9日,大参林披露,董事会收到柯康保、柯金龙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效率、推动职业经理人化、加快人才梯队的建设,柯康保、柯金龙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等相应职务。辞职后,两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目前,大参林三位实际控制人中,仅剩下柯云峰仍在公司管理层(担任公司董事长)。
大参林认为,柯金龙目前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不参与公司任何的经营管理事务,柯金龙涉及诉讼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预计上述诉讼不会对其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但鉴于诉讼尚未结案,公司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具体影响。
去年前三季度,大参林实现营收177.23亿元,同比增长19.61%;净利润为11.74亿元,同比增长27.20%。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大参林3月1日晚进一步补充披露,茂名大参林于去年8月18日收到茂名市监察委员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对茂名大参林进行立案调查;于去年8月24日收到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下发的柯金龙刑事拘留的《拘留通知书》,柯金龙本人于即日起受到刑事拘留处置;于去年11月23日收到电白区检察院《起诉书》,以涉嫌单位行贿罪依法提起公诉;根据《起诉书》,柯金龙于去年7月14日被留置。
对于如今才披露上述诉讼信息的原因,大参林表示,公司错误的认为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未造成较大影响,同时因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公司对于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把握不准确,未及时进行公告,公司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真诚的歉意。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披露的合规意识及要求,从内控的角度积极改善及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大参林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监高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去年9月中旬,大参林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报更新稿)》。其中提到,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监高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今年1月下旬,大参林以“经综合考虑市场环境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由,终止了上述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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